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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工程训练中心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车间的安全管理是实训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训车间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车间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车间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训车间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训车间工作人员及参加实习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训车间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训车间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训车间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训车间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工程训练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训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训车间工作人员作为实训车间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心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习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311-6119、831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