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特对办公室、实训室、工作室等门锁的钥匙管理办法拟定下列制度:
一、中心钥匙管理
1、中心办公室存留中心所有房间、防火门及大门备用钥匙1套,一般情况,不允许借出。
2、各部门部长留存1套完整的辖范围内的房间、防火门钥匙,对应房间号有序扣于钥匙盘上统一管理。其余备用钥匙,部长有保管权、分配权和收回权,一旦丢失,部长有义务进行情况说明。
3、各实训室第一责任人领用1把分管实训室的钥匙,原则上不得私自外借。
4、门房备用1套服装学院上课教室的钥匙、防火门钥匙和大门钥匙,一律不出借。
5、库房钥匙由办公室和专人保管,一律不出借。
6、各开放工作室至少有一扇门已安装指纹锁,原则上不再借钥匙给学生。特殊情况借用,由其指导老师按程序申请借用,指导老师承担连带责任。
7、中心大门钥匙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教师和门房持有,特殊情况应登记,并确保使用结束后收回。
二、中心指纹锁管理
1、指纹锁打开方式分别为指纹、密码以及钥匙,录入等级分别为主控(1)、常用(2)、临时(3)。指纹录入应向中心报备并填写《工程训练中心指纹录入等级表》。
2、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各实训室第一、二责任教师指纹可录为主控。主控指纹有初始化、录入或消除各等级指纹、设置密码的权利。
3、常用教师、开放工作室管理学生的指纹可录为常用。
4、临时使用或阶段性使用的教师或学生可录为临时。临时指纹要定期清除。
5、所有指纹锁设一个由办公室掌握的同一密码,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各主控人员不得重设或删除。
6、指纹锁备用钥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
7、办公室、会议室不得安装指纹锁。
8、未经办公室审批,不得私自换锁。
9、办公室定期审察指纹锁管理情况和登记表登记情况。
三、钥匙保管注意事项
1、不论是钥匙还是指纹,从持有之日起,对该室的安全,卫生保养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实训室的钥匙若有遗失,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向办公室报备,并作好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丢失钥匙者必须负责赔偿丢失钥匙之后的一切配制费用。
3、不得私自复配和自借给他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于以处罚。
4、中心工作人员调离原有岗位或退休,所保管的实训室、工作室、办公室等钥匙应立即归还,消除指纹。逾期不还实训室将报有关部门备案。借用者应对此期间该室的安全、卫生等工作,继续负有责任。
5、部长出差应将钥匙及时妥善交由留守人员,并报备办公室。
6、假期前办公室及各部门对钥匙盘要及时查漏补缺,指纹锁按需消除,假期值班人员可使用办公室钥匙处理紧急情况。
7、一旦发生钥匙被盗或者门锁被撬、被堵塞等,该室负责人应及时向部门部长、办公室主任汇报,分清责任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换锁或其他措施补救。因丢失钥匙造成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的,分清责任后由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8、此办法自2018年12月3日起试行。
工程训练中心
2018年11月29日